数据服务合作协议
在订购使用任何数据供应商提供的数据服务之前,请您仔细阅读下述许可协议条款。一旦您点击确认本协议,即表示您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同意本协议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接受全部的条款和条件,那么您将无法订购使用在天元数据网数据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数据供应商服务。
鉴于:
1、乙方(“数据供应商”)利用自身的资源通过丙方(“天元数据”)的数据交易服务平台对外提供数据服务,甲方(“您”)欲购买乙方的数据服务。
2、丙方依托自身的网络平台提供第三方数据交易平台服务。
甲乙丙三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根据公平、自愿和诚信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数据信息服务及丙方提供第三方数据交易平台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1.1 乙方负责通过丙方的天元数据网数据交易服务平台(网址:【www.tdata.cn】,以下简称“天元数据”),利用丰富的数据资源,基于数据服务能力,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根据甲方发起的请求,向甲方提供标准接口(以下简称“接口”)、数据包、数据报告及应用服务,并协助甲方进行调测。
1.2 乙方充分利用自身系统资源,通过丙方的天元数据平台向甲方提供数据服务。
1.3 甲方通过丙方的天元数据平台实现以下功能:
1.3.1
以API、数据包、数据报告及应用服务方式访问乙方数据服务系统。
1.3.2
支付所产生的查询、服务费用。
1.4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信息及数据服务仅供甲方参考使用,丙方仅为甲乙双方提供平台服务,甲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采取的行动始终由甲方自身审慎判断决定,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和丙方对于甲方依据返回的结果而做出的决定或采取的行动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收费标准
2.1 乙方提供的数据服务收费标准及服务方式见商品详情。
2.2 如有以下原因,对甲方已提交的查询不计入计费查询量中,不收取费用:
2.2.1 乙、丙方系统故障导致无法返回结果的;
2.2.2 乙方在自身系统数据中无法校验的。
2.3 甲方由于使用乙方提供的数据服务而产生的诸如购买有关设备、更新有关软件、编写有关程序、使用有关网络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2.4 在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协议期满,甲方仍有未使用查询次数,则在期满之日起全部未使用次数均失效,乙方不再提供本协议约定服务。
第三条结算方式
3.1 甲方按照订单内容通过丙方的天元数据平台向乙方支付数据服务费用。
3.2 甲方同意以在线支付的方式将本协议项下的数据服务费用支付至丙方,甲方完成向丙方的支付即视为甲方已经履行了向乙方支付数据服务费用的义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数据服务。
3.3 丙方按照约定将收到的甲方支付的数据服务费结算给乙方。
3.4 本协议采用先付费后使用方式支付数据服务费,甲方应在不晚于本协议签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订单的约定将首次预付费支付至丙方。丙方根据甲方使用情况,按月将相应的款项全额转付给乙方。
3.5 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数据服务费。如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数据服务费,或甲方预先支付的数据服务费用余额不足的,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数据服务。
3.6 甲方的预先交纳的数据服务费为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最低服务费额度,本协议有效期到期时,若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实际发生的查询费用低于预先交纳的数据服务费总金额的,未使用的款项丙方不予退还。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数据服务使用要求
4.1 甲方应在取得被查询用户亲自书面授权并约定用途的情况下才能通过丙方的天元数据平台使用乙方的数据服务。甲方应该在其用户协议中增加相应的用户授权条款,建立健全用户授权流程,并且应当记录和保留用户的授权行为。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本条所谓的“书面授权”以包括纸质版授权书、电报、电传、传真、手机短信、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完成的授权。
第五条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承诺,甲方基于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发生的业务内容均处于甲方合法经营范围之内,且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因甲方违反前述承诺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对乙方、丙方或者其用户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进行处理并赔偿乙方、丙方及甲方用户的全部经济损失。
5.2 甲方必需提供最终用户的信息使用授权包括(短信,验证码,录音,书面)等其他形式的授权许可。
5.3 乙方可在任何时间对购买方提供的最终用户的授权许可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相关标准,乙方有权可随时暂停购买方的服务。
5.4 甲方承诺,其基于本协议下的信息核实服务请求、数据包、数据报告及应用服务均已经过最终用户的合法授权,授权甲方向乙方核实其身份信息或相应服务。且甲方确保该授权行为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隐私权、名誉权、知识产权等)的可能,且保证乙方、丙方提供本协议下的服务时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免责性。甲方应妥善保管授权文件以备查。
叁方一致确认:乙方、丙方对授权文件的审查,不免除甲方就授权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与本协议约定的一致性所承担的相应责任。甲方与其用户及最终用户因授权问题引起的任何争议与乙方、丙方无关。
5.5 为实现合作目的,乙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会向丙方提供特定的登录账户和密码,丙方有义务采取技术手段及其他措施保证该账户内的信息安全。在乙方将前述账户和密码交付给丙方使用后,乙方默认该账户由丙方平台提供给甲方使用,因甲方各种原因造成的该账户或密码泄漏而导致乙方、丙方或用户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5.6 甲方不得将从乙方获得的信息用于除本协议约定事项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也不得将获得的信息用于本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其他业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基于本协议获得的信息。因违反本协议而导致损害其用户或乙方、丙方的权益的,甲方应赔偿用户和乙方、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
5.7 甲方承诺绝对保障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的安全性,甲方从乙方获得的用户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不得对外提供含用户信息的分析结果。
5.8 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范围内使用乙方的信息核实服务。甲方只能在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的情况下将上述所核实信息的内容提供给员工,并应事先与获得保密信息的员工签署与本协议保密程度充分相似的保密协议(以下简称保密协议1),提供程度仅限于可执行一定的商业目的。甲方保证前述员工同时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和保密协议1中约定的义务。因上述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或者保密协议1中的义务的行为导致用户主张损害赔偿的,由甲方与上述员工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5.8 如乙方遇到因数据查询、数据包、数据报告及应用服务发生任何争议、纠纷或投诉、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应的用户授权文件、查询资质等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协助乙方处理并解决。
5.9 甲方有权依法并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乙方提供的数据服务。
5.10 甲方有权通过丙方的天元数据平台查询其使用乙方数据服务的记录。
5.11 甲方应确保自身具备经营、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各项证照、批准和资质。甲方需向乙、丙方提供身份资料及经营内容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经营需要的各项证照、行政审批文件等)。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乙、丙方要求的,乙、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交、补充提交相关资料,或者即时解除中止/终止本协议。
5.12 甲方对通过丙方的天元数据平台从乙方、丙方获得的信息、本协议内容,包括乙方通过丙方的天元数据平台提供给甲方的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等,均为保密内容,未经乙方和丙方的书面允许,甲方不得披露或将其转交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晓或利用上述内容;除按照甲方与被查询用户约定的用途使用及依法使用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被查询用户)泄露,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或监管机构要求除外,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通过丙方天元数据平台从乙方或丙方获取的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内部使用过程中,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平台,移动APP、电话、短信、邮件、传真等方式)将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或查询结果提供或展示给任何第三方。本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均具有法律效力。
5.13 在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甲方不能对通过丙方的天元数据平台从乙方获得的信息用于数据挖掘或其他方式分析,形成数据库或文档信息。
5.14 甲方保证查询、使用乙方的数据服务查询信息时,已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获得被查询用户合法、真实、有效的书面同意,并按照与被查询用户约定的用途使用通过乙方查询到的结果。否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或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5.15 甲方应在遵守丙方的天元数据平台的数据查询、数据包、数据报告及应用服务的规则。如甲方违反此条约定,丙方有权暂停或拒绝提供有关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对甲方终端设备的安全性负责,若由于甲方终端设备含有病毒、木马程序或其他恶意程序,或由于甲方工作人员错误操作、恶意查询,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5.16 甲方应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并对通过丙方的天元数据平台访问乙方数据服务系统的管理员、查询员等操作人员建立管理制度,甲方操作人员通过丙方的天元数据平台对乙方数据服务系统的操作行为视同甲方行为,其中管理员通过丙方的天元数据平台对乙方数据服务系统的操作行为应经甲方管理层同意方可进行。
5.16 甲方应妥善保管其账户和密码等重要信息,甲方的账户和密码是乙方、丙方识别甲方身份及指令的唯一标志,所有使用甲方账户和密码的操作即为甲方的(授权)操作行为,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5.17 甲方未经乙、丙方书面授权同意,甲方不得在任何地方(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或以任何方式使用乙、丙方的商标、品牌和企业名称等标志。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布与乙方的合作事项,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为(或曾为)乙方“合作公司”,但因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司法机关要求除外。
5.18 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如甲方违反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法律规定,本协议有关信息查询、使用及提供的约定,或本协议保密义务等,甲方须向乙方或丙方支付本协议期内已发生费用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且乙方和丙方有权终止向甲方提供数据服务,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乙方或丙方的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5.19 乙方仅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所许可的范围内与甲方进行合作,并且双方承诺将严格遵守工业和信息化部、XX有限公司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20 在甲方提起服务请求后,乙方以加密方式将查询结果通过丙方平台反馈给甲方。乙方应当使用其不断更新的、现行有效的数据资源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数据服务。乙方应尽最大努力采取相关措施以保证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21 基于本协议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同意,在甲方通过丙方平台向乙方提起服务请求时,乙方均视为甲方已得到其用户的合法有效授权,因甲方超出授权范围或者授权时限提出服务请求造成用户投诉或追究的,由甲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5.22 本协议期间,乙方因数据源对系统进行调整、升级、扩容等措施而导致服务中断,因网络、设备等因素,造成服务的延时、修改及暂停等情况的,乙方保证在获知前述情况的24小时内通知甲方、丙方。
5.23 在协议有效期内,因乙方单方面原因终止合作的,双方根据约定单价,按实际服务数量进行结算,造成甲方或丙方损失,应赔偿全部损失。乙方应保证数据质量的准确性等问题,因乙方数据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赔偿,与丙方无关,丙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5.24 在乙方已经尽到协议约定的义务后,甲方的后续行为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乙方对此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5.25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资料和文件,都作为乙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甲方就该协议保密义务期限从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的五年。
5.26 乙方应确保自身具备经营、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各项证照、批准和资质。乙方需向甲、丙方提供身份资料及经营内容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经营需要的各项证照、行政审批文件等)。如乙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甲、丙方要求的,甲、丙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交、补充提交相关资料,或者即时解除/中止/终止本协议。
5.27 乙方应确保其根据本协议提供给甲、丙方或为履行本协议而使用的数据来源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法律或者侵犯第三方权益的任何情形。
5.28 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政策、政府机构、监管机构、数据源机构或产品调整等需要,对向甲方提供的数据服务内容进行修改,但应及时通知丙方。
5.29 乙方发现甲方通过丙方的天元数据平台查询异常,或甲方的查询威胁到乙方数据服务系统安全时,乙方有权采取中止服务的措施,并通知丙方。
5.30 乙方应确保数据服务系统处于安全与正常使用状态。乙方须对其数据安全性负责,若由于乙方的数据源备含有病毒、木马程序或其他恶意程序,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5.31 乙方有权对甲方获得被查询用户授权、用户协议的修改、使用乙方提供的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
5.32 若甲方有违约行为时,乙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要求甲方限期纠正、暂停提供或要求丙方配合暂停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数据服务、终止本协议、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终止本协议的应通知丙方。
(三)丙方的权利义务
5.33 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通过天元数据平台为甲方提供数据服务。
5.34 基于本协议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同意,在甲方通过丙方平台向乙方提起服务请求时,乙方均视为甲方已得到其用户的合法有效授权,因甲方超出授权范围或者授权时限提出服务请求造成用户投诉或追究的,由甲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丙方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时,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5.35 基于本协议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同意,在甲方通过丙方平台向乙方提起服务请求时,乙方应确保其根据本协议提供给甲、丙方或为履行本协议而使用的数据来源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法律或者侵犯第三方权益的任何情形,因乙方提供的数据服务涉及相关问题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丙方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时,丙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5.36 本协议期间,丙方因对系统进行调整、升级、扩容等措施而导致服务中断,以及因网络、设备等因素,造成服务的延时、修改及暂停等情况的,丙方保证在获知前述情况的24小时内通知甲方、乙方。
5.37 丙方应且有权分配、管理、记录甲方账户的操作行为,并提供数据查询。
5.38 在丙方已经尽到协议约定的义务后,甲方、乙方的后续行为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丙方对此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5.39 丙方应确保天元数据平台及乙方所发布数据服务接口正常使用状态。
5.40 丙方发现甲方通过丙方的天元数据平台查询异常,或甲方的查询威胁到丙方数据服务系统安全时,丙方有权采取中止服务、解除本协议的措施,并通知甲方、乙方。
5.41 丙方负责与甲方的一切沟通事宜,包括且不限于售后服务、问题解答、接口联调、问题处理等;如果有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可以申请乙方进行配合解决。
5.42 丙方有权监督本协议项下甲方的义务履行情况,有权采取本协议第5.18条的措施。
5.43 因政策调整或公司市场方向调整,本协议条款发生改变,一切以浪潮天元数据网线上三方协议为准。
5.44 乙方有权对甲方获得被查询用户授权、用户协议的修改、使用乙方提供的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
5.45 丙方一旦发现甲方或乙方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的,丙方有权立即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要求甲方或乙方限期纠正、暂停提供平台服务。不论丙方采取何种措施,甲方或乙方须按照协议期内总金额的20%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的,甲方或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保密义务
三方保证对本协议内容及其在本协议的谈判、履行过程中所获知对方和/或对方客户的任何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三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或采取任何方式,泄漏或披露该等信息给其他人/公司。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均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条通知送达
7.1 为享有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及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有关违约交涉而需要通知另一方时,通知方应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发出时,文件生效。
7.2 有效的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及通过乙方数据服务系统发布的文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三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第九条免责事由
9.1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协议三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骚乱、洪水、地震、台风、国家公布的疫情等事件。不可抗力定义范围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正常履行的,三方免责。
9.2 乙方或丙方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甲方无法使用各项服务时,乙方或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9.2.1 乙方或丙方提前公告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9.2.2 因停电、系统故障、传输线路、通信故障及通信线路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不能提供服务的。
9.2.3因数据源单位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或部分不能履行。
9.2.4 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第三方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9.3 免责事由发生后,受阻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及时以本协议约定的有效的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免责事由的发生、结束。
第十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三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期间,甲、乙、丙三方须继续执行协议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1.1 经甲方点击确认后本协议生效。如购买的服务没有时间限制要求,服务有效期为调用次数使用完毕;如购买的服务有时间限制要求,服务有效期按时间限制要求执行,逾期的次数不予退还。
11.2 如果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同将来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冲突,则三方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友好协商对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变更。任何法律、法规的颁布、修改或监管机关的要求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执行或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的,三方可在协商后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对此三方均不承担责任。
11.3 本协议或者其任何条款的无效、中止、解除不影响叁方就该协议所负的保密义务。
11.4 本协议签署前已经存在的知识产权归原拥有人所有;本协议签署后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如下:一方源数据的知识产权归该方所有;用于数据匹配所使用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实际参与方共同拥有,乙方有特殊说明除外。
11.5 未经三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于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部分或全部地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11.6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另两方,解除协议不影响协议中结算、收费、保密等条款的效力。
11.7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三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